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2021年苏苑实验小学入学政策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4 08:11: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本校施教区范围

团结桥以南、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东、迎春路以西,属吴中区行政管辖区域。

二、入学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本施教区适龄儿童。

三、地段生报名办法

1.地段生网上平台信息采集时间:5月27日-6月3日

  网址:http://rx.wxedu.net/

2.现场审核时间:6月5日~6月6日(周六、周日)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有序报名,现场审核材料按社区分时段错时进行。

具体日程安排:

3.现场审核地点:本校一年级一(5)班~一(8)班教室

4.现场审核时需交验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产权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③适龄儿童的婴儿出生证;

④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⑤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审核请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几件事:

(1)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配合保安进行体温检测。显示绿码、检测体温低于37.3度,才能入校。请听从现场人员安排,有序排队。

(2)请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1人)进入校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不带孩子。

2.请家长提前打印《网上平台信息采集表》,现场审核时带好打印的纸质稿。

3.如果所提供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核心家庭情况,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一家三口计算),请出具夫妻双方“六区”房产信息唯一房产证明。(证明材料需提供2021年5月以后的!

4.如果所提供房产,共有人、所有人中除了父母、孩子,还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名字,请出具夫妻双方“六区”房产信息唯一房产证明。(证明材料需提供2021年5月以后的!

5.具有本施教区内户籍学生,如果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父母及其子女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的,请出具监护人夫妻双方“六区房产信息”原件,证明无房,并同时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离异家庭,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孩子的监护人,以监护人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监护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书上必须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国家相关机构盖章)离婚后如果已经再婚,要求同上,同时再提供再婚结婚证。

7.产权证截止日为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日后新产生的“以房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它公办学校就读。

8.所交材料必须真实,一旦发现伪造证件,学校将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 关于复印件的特别提醒:

户口本: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孩子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适当缩小复印,个人页顺序不限)。一本户口本上的相关页编号须一致、户号清晰,信息必须真实。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都需要复印首页,户号清晰。

图片

房产证:除封面、封底,内页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图片


婴儿出生证 

图片

10.具体咨询电话: 65251747  6525428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联系人:孙老师  晏老师  徐老师 

附1:《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苏州市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

2021年5月24日


附2: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关于2022年一年级学位预警的通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